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塑料事件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紫菜造谣者被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谣言月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进展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网络4月26日,判刑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塑料事件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紫菜造谣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谣言月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并强行索要财物,商品信誉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以讹传讹 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、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在没有依据、庭审中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11月30日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商品声誉罪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 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数额巨大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认罪悔罪态度好、采取威胁手段,
4月26日上午 ,而后 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,
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,数额巨大,
